岳阳市中医院继续教育管理规定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18-10-26
为更好地促进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,不断提高医疗、科研、教学能力,不断满足临床业务需要,切实推动医院可持续发展,特制订本规定:
一、学术交流
各科室每年必须派人参加本专业领域学术活动1次,原则上每年不得多于3次,个人不得超过2次。凡年内科室未派人参加本科室相关内容学术活动1次者,取消科主任年终评先评优资格。
1、科室主任或省专业主委每年可参加省外学术活动1次;
2、省专业副主委或市专业主委每2年可参加省外学术活动1次,省专业委员每3年可参加省外学术活动1次。
3、一般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外学术会议,须有论文在大会交流方能参会。
4、科主任或省专业委员以上者每年可参加省内学术活动2次。
二、专业技术培训(15天以内)
1、上级要求的岗位培训必须参加。
2、主治及以上职称者每年可参加省内培训1次。
3、副高及以上职称者,每科每年可派1人参加省外培训。
4、重点学科及正在创建中的重点专科每年必须参加培训1次。
三、申报程序
会议通知→科主任签署意见→科教科资格审查→业务副院长审核→科教副院长审核并提交院办公会讨论决定。
四、费用分担
经医院同意参加学术会议的费用医院承担80%,科室承担20%。否则,不予报销相关会议费用。
五、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由科教科负责执行,特殊情况经院办公会讨论后决定。原有同类文件同时作废。